平日雙人住宿二日遊 (週日至週四入住)
歐式別墅一館雙人住宿一晚+早餐2客+山泉SPA體驗+香脆筍1份【原價:4,630元/2人】
大坑休閒農場-南台灣新化山區
休閒渡假為主題,住原木屋像小精靈,歐式別墅別有一番風情,餐飲特色強調健康有機,自產三寶地瓜竹筍鳳梨、招牌碳烤迷你豬最人氣,別忘了品嚐碳烤土雞,還有伊魯巴船屋咖啡廳,使用香草入料理最Fresh,享受調酒的微醺風情,露天山泉SPA水療區,讓你洗的健康又美麗,動物們好親近,孔雀白鴿、母雞帶小雞、豬也好迷你!高空滑車、繩索吊橋好刺激,竹林步道芬多精,更為大坑增加了山野豪邁的無限魅力!
歐式別墅一館雙人住宿一晚+早餐2客+山泉SPA體驗+香脆筍1份【原價:4,630元/2人】
歐式別墅一館四人住宿一晚+早餐4客+山泉SPA體驗+香脆筍1份【原價:5,110元/4人】
歐式別墅一館雙人住宿一晚+早餐2客+山泉SPA體驗+香脆筍1份【原價:5,750元/2人】
歐式別墅一館四人住宿一晚+早餐4客+山泉SPA體驗+香脆筍1份【原價:6,350元/4人】
方案1及方案3:雙人住宿二日遊
· 歐式別墅一館雙人住宿1晚
· 早餐2客
· 山泉SPA體驗
· 香脆筍1份
( 以上行程平日原價4,630元/假日原價5,750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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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案2及方案4:四人住宿二日遊
· 歐式別墅一館四人住宿1晚
· 早餐4客
· 山泉SPA體驗
· 香脆筍1份
( 以上行程平日原價5,110元/假日原價6,350元)
· 平日定義:週日至週四/假日定義:非連續假日之週五、六與國定假日前一晚
· 進房時間:15:00/退房時間:10:00
· 配合本專案每日提供房間間數:3間
· 配合本專案提供房型坪數:10坪
· 如購買平日券,臨時變更行程改假日入住者,請預先與兌換農場告知,並現場補差價(雙人房補900元/四人房補1,000元);或直接購買假日方案。
· 加人資訊:
身高/年齡 | 滿110公分 | 110公分以下滿3歲 | 未滿3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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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人費用 | 600元/人 | 300元/人 | 免費 |
提供加床 | 有 | 無 | 無 |
附贈項目 | 早餐及山泉SPA體驗 | 早餐及山泉SPA體驗 | 無 |
· 其他資訊:
✓ 寵物友善空間:有,但不可帶入房間
❶ 本票券使用前,敬請先行詳閱相關使用規定、適用範圍及使用效期等,並務必事先與兌換農場預約;經預約確認後,請勿隨意取消,如有更動請提前致電農場取消或變更預約。
❷ 本票券所註明之優惠內容,其優惠期限為自購票日起壹年內,如逾優惠期限者,得補足價差後使用;惟如已訂房且於入住14天內取消訂房者,將依退票規定酌收取消費並退還餘款外,本票券亦將作廢不得再使用。
❸ 本票券平假日、孩童之定義及加人、升等之費用計價方式,均依兌換農場之現場規定處理,後續預約服務亦請向兌換農場確認為準。
❹ 本票券農曆春節期間不得使用,春節期間定義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告為主。
❺ 本票券之適用兌換農場、兌換內容如有變更或替換時,相關訊息請參閱發行單位官方網站www.taiwanfarm.com.tw最新公告內容為準。
❻ 依『商品(服務)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』,辦理退款時,將酌收票面金額3%作為行政手續費。
❼ 本票券屬無記名使用,因毀損或遺失時恕無法補發,敬請持券人自行妥善保管。
❽ 本票券未經發行單位正式書面授權時,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販售、拍賣;若因人為塗改或影印,均視為無效券。
❾ 本票券為保障持券人權益,依『商品(服務)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』辦理,將本票券銷售所收取之金額,存入發行人專戶-【銀行:兆豐國際商業銀行-宜蘭分行;戶名: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;帳號:06209006527】,並應專款專用。
❿ 本票券之發行人為整合行銷單位,並非最終服務提供之業者,如有發生與本票券記載商品內容所提供服務不符之情事,請逕向本會窗口提出申訴,以維護您的消費權益。(發行人客服專線:03-9381269;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申訴專線:1950)
❶尚未訂房退票規定:依『商品(服務)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』,辦理退款時,將酌收實付訂單金額3%作為行政手續費,並請繳回紙本發票(電子發票則免)、贈票等;如贈票已使用,本會將扣除行政手續費及贈票面額等值現金後,將退款以匯款方式匯入消費者指定帳戶,惟匯費需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 ★付款方式為線上刷卡者,會進行系統刷退,但如過了系統可刷退時間點,只能用銀行匯款方式退款,將產生銀行匯費30元,此費用需由客人支付。 ★付款方式為ATM轉帳者,需提供銀行帳戶資料,以銀行匯款方式退款,將產生銀行匯費30元,此費用需由客人支付。
❷已向農場訂房退票規定:依『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』,以住宿券票面金額,依農場原預收訂金百分比辦理退款, 且本票券亦將作廢不得再使用,說明如下: ★ 旅客行程遇颱風、強烈地震、法定傳染病等天災因素取消訂房時,自訂金扣除房價5%為服務手續費用;餘額退還,需自付100元行政手續費。 ★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四日以前取消訂房時,依「尚未訂房退票規定」辦理。 ★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日至第十三日取消訂房時,退還訂金70%,需自付100元行政手續費。 ★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七日至第九日取消訂房時,退還訂金50%,需自付100元行政手續費。 ★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四日至第六日取消訂房時,退還訂金40%,需自付100元行政手續費。 ★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二日至第三日取消訂房時,退還訂金30%,需自付100元行政手續費。 ★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一日取消訂房時,退還訂金20%,需自付100元行政手續費。 ★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訂房時,不退還訂金。
電子憑證將寄送至Email信箱,請於現場出示電子憑證
台南市新化區大坑里82號
(+886) 65941555
營業時間:平假日:08:00~22:00 (最晚入場時間:20:0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