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日雙人住宿二日遊 (週一至週四入住)
經典二人房住宿一晚+兩客早餐。【原價:2,800元/2人】
台灣竹產業已有上百年歷史,而南投竹山則向為竹材集散地。1997年,鑑於大量竹藝工廠已自1991年陸續外移,在地竹林也漸被茶園取代,於是,一群竹林生產者、竹園經營者及竹藝創作者抱著對「竹」的使命,共同設立了「青竹文化園區」,並於1999年轉型為合作社,致力推動竹產業與竹文化,企圖在「竹材、營運、創作」三方面做垂直整合,使竹的生態、生產、生活、創作、景觀等功能在此合而為一,形成一座兼具觀光休閒、生態保育、地方產業與教育特色的生態園區。
來到這裡,就像走入「一座活的竹子生態博物館」,因為不但可以看到全台蒐集最完整、管理最完善、栽培最精緻的近百種竹子,還能看到燒製竹炭的標準土窯,進而在「看竹發筍、群竹成林、火煉竹炭」的過程中,深刻感受到竹子生生不息的循環生命力。此外,2008年增設的「隱竹別院竹炭體驗民宿」,更結合「富州休閒農業區」開啟在地農業體驗活動,讓來客有機會在專業導覽員帶領進入農園進行無毒蔬果生態體驗,藉由「從產地到餐桌」的食農教育,從而加深大家對於「友善大地、珍惜食物」的認知,並且創造「滿載而歸」的豐收回憶。
經典二人房住宿一晚+兩客早餐。【原價:2,800元/2人】
經典二人房住宿一晚+兩客早餐。【原價:3,200元/2人】
日式四人房住宿一晚+四客早餐。【原價:4,800元/4人】
日式四人房住宿一晚+四客早餐。【原價:5,600元/4人】
❶方案1:雙人住宿二日遊
· 經典二人房住宿1晚
· 2客早餐
( 以上行程平日原價2,800元/假日原價3,200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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❷方案2:四人住宿二日遊
· 日式四人房住宿1晚
· 4客早餐
( 以上行程平日原價4,800元/假日原價5,600元)
· 平日定義:週一至週四/假日定義:週五至週日、連續假期
· 進房時間:14:30-16:30/退房時間:10:30
· 配合本專案每日提供房間間數:二人房及四人房各3間
· 配合本專案提供房型坪數:二人房13坪 / 四人房17坪
· 此房型為竹管床座,與地面有高低落差,請留意孩童安全。
· 訂房時,請務必告知住宿人數,超過基本住房人數,需加收費用。
· 加人資訊:
年齡 | 6歲以上 | 未滿6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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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人費用 | 800元/人 | 免費 |
提供加床 | 有(高密度加厚型竹炭記憶單人床墊) | 無 |
附贈項目 | 早餐 | 無 |
可加人數 | 每房最多可加1人 | 每房最多可加1人 |
· 補差額說明:
✓ 使用平日雙人房券,於假日入住雙人房,每間須補差額1000元。
✓ 使用平日雙人房券,於平日入住四人房,每間須補差額2600元。
✓ 使用平日雙人房券,於假日入住四人房,每間須補差額3400元。
✓ 使用平日四人房券,於假日入住雙人房,無須補差額,亦不退款差額。
✓ 使用平日四人房券,於假日入住四人房,每間須補差額1800元。
· 其他資訊:
✓ 無障礙空間:限步道區域
✓ 寵物友善空間:限戶外區域
✓ 親子接待服務:兒童餐具、兒童座椅、嬰兒澡盆
✓ 接駁服務:免費,需預約 (接駁地點:集集火車站、消防署訓練中心、紫南宮、劉厝站)
❶ 本票券使用前,敬請先行詳閱相關使用規定、適用範圍及使用效期等,並務必事先與兌換農場預約;經預約確認後,請勿隨意取消,如有更動請提前致電農場取消或變更預約。
❷ 本票券所註明之優惠內容,其優惠期限為自購票日起壹年內,如逾優惠期限者,得補足價差後使用;惟如已訂房且於入住14天內取消訂房者,將依退票規定酌收取消費並退還餘款外,本票券亦將作廢不得再使用。
❸ 本票券平假日、孩童之定義及加人、升等之費用計價方式,均依兌換農場之現場規定處理,後續預約服務亦請向兌換農場確認為準。
❹ 本票券農曆春節期間不得使用,春節期間定義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告為主。
❺ 本票券之適用兌換農場、兌換內容如有變更或替換時,相關訊息請參閱發行單位官方網站www.taiwanfarm.com.tw最新公告內容為準。
❻ 依『商品(服務)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』,辦理退款時,將酌收票面金額3%作為行政手續費。
❼ 本票券屬無記名使用,因毀損或遺失時恕無法補發,敬請持券人自行妥善保管。
❽ 本票券未經發行單位正式書面授權時,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販售、拍賣;若因人為塗改或影印,均視為無效券。
❾ 本票券為保障持券人權益,依『商品(服務)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』辦理,將本票券銷售所收取之金額,存入發行人專戶-【銀行:兆豐國際商業銀行-宜蘭分行;戶名: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;帳號:06209006527】,並應專款專用。
❿ 本票券之發行人為整合行銷單位,並非最終服務提供之業者,如有發生與本票券記載商品內容所提供服務不符之情事,請逕向本會窗口提出申訴,以維護您的消費權益。(發行人客服專線:03-9381269;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申訴專線:1950)
❶尚未訂房退票規定:依『商品(服務)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』,辦理退款時,將酌收實付訂單金額3%作為行政手續費,並請繳回紙本發票(電子發票則免)、贈票等;如贈票已使用,本會將扣除行政手續費及贈票面額等值現金後,將退款以匯款方式匯入消費者指定帳戶,惟匯費需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 ★付款方式為線上刷卡者,會進行系統刷退,但如過了系統可刷退時間點,只能用銀行匯款方式退款,將產生銀行匯費30元,此費用需由客人支付。 ★付款方式為ATM轉帳者,需提供銀行帳戶資料,以銀行匯款方式退款,將產生銀行匯費30元,此費用需由客人支付。
❷已向農場訂房退票規定:依『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』,以住宿券票面金額,依農場原預收訂金百分比辦理退款, 且本票券亦將作廢不得再使用,說明如下: ★ 旅客行程遇颱風、強烈地震、法定傳染病等天災因素取消訂房時,自訂金扣除房價5%為服務手續費用;餘額退還,需自付100元行政手續費。 ★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四日以前取消訂房時,依「尚未訂房退票規定」辦理。 ★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日至第十三日取消訂房時,退還訂金70%,需自付100元行政手續費。 ★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七日至第九日取消訂房時,退還訂金50%,需自付100元行政手續費。 ★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四日至第六日取消訂房時,退還訂金40%,需自付100元行政手續費。 ★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二日至第三日取消訂房時,退還訂金30%,需自付100元行政手續費。 ★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一日取消訂房時,退還訂金20%,需自付100元行政手續費。 ★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訂房時,不退還訂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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