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泉卉館和風平日雙人住宿(限週一至週四入住 )
花泉卉館和風雙人房住宿一晚+早餐2客+晚餐2份(咖啡花屋-火鍋餐)+現採食蔬2份+加贈葉拓水杯帶DIY2份。【原價:6,900元/房】
擁有四星級渡假村休閒生態、花卉花泉的「台一生態休閒農場」,位於台灣中心南投埔里,臨近日月潭合歡山,座擁40000坪花園綠地,歡迎來此感受四季大地風情與變化萬千的自然風貌,環抱在山巒浪漫的悠閒生活,享受晨曦晚景的甯謐美景。
花泉卉館和風雙人房住宿一晚+早餐2客+晚餐2份(咖啡花屋-火鍋餐)+現採食蔬2份+加贈葉拓水杯帶DIY2份。【原價:6,900元/房】
兌換內容包含住宿一晚+早餐,部分農場提供下午茶、晚餐、體驗活動等,依各家農場兌換內容為主。
適用農場: 宜蘭-香格里拉休閒農場、頭城休閒農場 新北-三才靈芝農場、天空小品休閒農場 苗栗-巧克力雲莊休閒農場 南投-台一生態休閒農場 台南-大坑休閒農場 屏東-幸福莊園
· 花泉卉館和風雙人房住宿一晚
· 早餐2客
· 晚餐2份(咖啡花屋-火鍋餐)
· 現採食蔬2份
· 加贈葉拓水杯帶DIY2份
( 以上行程平日原價6,900元,限週一至週四使用)
★ 本票券為平日券,限平日使用,假日使用需加價1988元/旺日使用需加價988元。 ★ 本方案之平日定義:週一至週四/ 旺日定義:週五、週日 / 假日定義:週六或連續假日 ★ 此房型不可攜帶寵物。 ★ 如需要廁所無障礙設施房型,請於預約時事先告知。
· 平假日定義:
✓ 平日:週一至週四
✓ 旺日:週五、週日
✓ 假日:週六或連續假日
· 進房時間:15:00/退房時間:11:00
· 配合本專案提供房間間數:5間
· 配合本專案提供房型坪數:12坪
· 農場有活動說明之權利
· 請提前7天電話預約入住時間(電話:049-2997848)
· 加人資訊:每房最多可加1人
身高/年齡 | 超過120公分或5歲以上 | 未滿120公分或5歲以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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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人費用 | 1,588元/人 | 免費 |
提供加床 | 有 | 無 |
附贈項目 | 早餐、 晚餐及體驗活動 | 無 |
· 其他資訊:
✓ 另可服務語言:英文
✓ 無障礙空間:限餐廳 / 住宿區區域
✓ 寵物友善空間:限農場戶外區域
✓ 親子接待服務:兒童座椅、嬰兒澡盆、育嬰室
❶ 本票券使用前,敬請先行詳閱相關使用規定、適用範圍及使用效期等,並務必事先與兌換農場預約;經預約確認後,請勿隨意取消,如有更動請提前致電農場取消或變更預約。
❷ 本票券所註明之優惠內容,其優惠期限為自購票日起壹年內,如逾優惠期限者,得補足價差後使用;惟如已訂房且於入住14天內取消訂房者,將依退票規定酌收取消費並退還餘款外,本票券亦將作廢不得再使用。
❸ 本票券平假日、孩童之定義及加人、升等之費用計價方式,均依兌換農場之現場規定處理,後續預約服務亦請向兌換農場確認為準。
❹ 本票券農曆春節期間不得使用,春節期間定義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告為主。
❺ 本票券之適用兌換農場、兌換內容如有變更或替換時,相關訊息請參閱發行單位官方網站www.taiwanfarm.com.tw最新公告內容為準。
❻ 依『商品(服務)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』,辦理退款時,將酌收票面金額3%作為行政手續費。
❼ 本票券屬無記名使用,因毀損或遺失時恕無法補發,敬請持券人自行妥善保管。
❽ 本票券未經發行單位正式書面授權時,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販售、拍賣;若因人為塗改或影印,均視為無效券。
❾ 本票券為保障持券人權益,依『商品(服務)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』辦理,將本票券銷售所收取之金額,存入發行人專戶-【銀行:兆豐國際商業銀行-宜蘭分行;戶名: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;帳號:06209006527】,並應專款專用。
❿ 本票券之發行人為整合行銷單位,並非最終服務提供之業者,如有發生與本票券記載商品內容所提供服務不符之情事,請逕向本會窗口提出申訴,以維護您的消費權益。(發行人客服專線:03-9381269;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申訴專線:1950)
❶尚未訂房退票規定:依『商品(服務)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』,辦理退款時,將酌收實付訂單金額3%作為行政手續費,並請繳回紙本發票(電子發票則免)、贈票等;如贈票已使用,本會將扣除行政手續費及贈票面額等值現金後,將退款以匯款方式匯入消費者指定帳戶,惟匯費需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 ★付款方式為線上刷卡者,會進行系統刷退,但如過了系統可刷退時間點,只能用銀行匯款方式退款,將產生銀行匯費30元,此費用需由客人支付。 ★付款方式為ATM轉帳者,需提供銀行帳戶資料,以銀行匯款方式退款,將產生銀行匯費30元,此費用需由客人支付。
❷已向農場訂房退票規定:依『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』,以住宿券票面金額,依農場原預收訂金百分比辦理退款, 且本票券亦將作廢不得再使用,說明如下: ★ 旅客行程遇颱風、強烈地震、法定傳染病等天災因素取消訂房時,自訂金扣除房價5%為服務手續費用;餘額退還,需自付100元行政手續費。 ★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四日以前取消訂房時,依「尚未訂房退票規定」辦理。 ★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日至第十三日取消訂房時,退還訂金70%,需自付100元行政手續費。 ★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七日至第九日取消訂房時,退還訂金50%,需自付100元行政手續費。 ★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四日至第六日取消訂房時,退還訂金40%,需自付100元行政手續費。 ★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二日至第三日取消訂房時,退還訂金30%,需自付100元行政手續費。 ★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一日取消訂房時,退還訂金20%,需自付100元行政手續費。 ★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訂房時,不退還訂金。
電子憑證將寄送至Email信箱,請於現場出示電子憑證
545台灣南投縣中山路一段176號
(+886) 492997848
營業時間:
平假日:08:30~17:00 (最晚入場時間:15:00)